番外 传灯【修】(而今的广州知府,便是昔日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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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狩三十三年,广东广州知府衙门。 大清早天蒙蒙亮,知府衙门门口的鸣冤鼓被敲响,击鼓鸣冤者跪在大开的衙门门口喊道:“冤枉!求大人申冤!” 衙役来报冤案,广州知府赶紧披衣穿鞋,戴上乌纱帽,行色匆匆来到公堂四下张望,但见公堂下方站着一白发苍苍的老妪,而公堂之外围了十来人看热闹。 知府抓起惊堂木重重拍下:“堂下何人,状告本官?” 老妪颤颤巍巍得跪下,民妇刘氏,清远县林家村人氏,求大人为我儿申冤。 这个段落是图片段落,请访问正确的网站且关闭广告拦截功能并且退出浏览器模式 这个段落是图片段落,请访问正确的网站且关闭广告拦截功能并且退出浏览器模式 衙役将状纸呈至堂案,年纪二十七.八,肤色白净但眉目自有一股刚毅正直的广州知府接过状纸,细细浏览,又询问师爷,终于弄清老妪所告何案。 清远县林家村两年前发生一起杀妻断头案,凶手是堂下刘氏老妪的儿子林大。 这林大原是个行脚商人,时常外出做生意,累积家业,算是当地有名的富户,便娶了县里一户殷实人家的女儿。 林大妻子如花似眷,丈夫常年不在家,家中只有不管事的婆婆和年幼的小姑,唯一有主见的小叔子在书院苦读,没人管教她,行为举止便有些轻佻放荡,左邻右舍难免风言风语,以至于林大每每回家便和她大吵一架,再去酒楼喝个酩酊大醉。 这个段落是图片段落,请访问正确的网站且关闭广告拦截功能并且退出浏览器模式 师爷:“两年前,林大结束行商,回家后听到妻子的流言蜚语,说得有板有眼,连奸夫的面貌都能描述出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