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奴隶法》:与社会的关系(可选择不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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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未来,许多国家制定了一套完备的奴隶合法化制度——《奴隶法》。 该制度不再采用传统的强制方式,所有名额全靠志愿者报名和特殊人群组成。 为了提高劳动力、人口资源利用、以及性奴为人类生育和繁衍所作的贡献,《奴隶法》中的《性奴工作指南》规定最底层的性奴能允许工作,人群范围包括:身心健康,年龄在18~35岁签订了终生卖身契的志愿者、双性人种、可自愿报名的跨性别者、符合标准的精神病人、死刑犯等。 《性奴工作指南》能在性娱乐、性需要、性服务的辅助工作岗位上给予一定的人权,生命权,在不隶属于公司时将成为公共性资源,归属全体公民使用。 另外,《双性性奴保护法》规定,双性人种具有数量稀少、改造成本低、易服从、性天赋高、性快感强,交配意愿强烈等特点,不仅是天然性资源,也是人类计划生育的重要工具和生育替代品,需每两年进行一次双性纯种交配来维持数量。 为了保护普通公民的人格权益以及性服务质量,禁止一切人体双性改造实验,所有双性皆为自然出生为标准。 双性人从出生起必须履行九年性奴教育义务,年满18岁后将遵守《奴隶法》参与性工作岗位,终生剥夺公民身份,赋予特殊社会待遇。双性人区别于其他奴隶,不得从事造成死亡、身体残缺、精神崩溃等相关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