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
,因为有矿嘛,但除了不穷外,好像也没有其他优点了。 住的房子是破烂的,吃的东西是难吃的,用的武器是简陋的。 就连最重要的教育,也是没有的! 总之,天衡如今的生活对曾经是现代人的利姆鲁来说,简直哪儿哪儿都不行。 虽说归离集这种原始农耕文明也没好到哪里去吧,但在美食上总比做出漆黑大饼的天衡子民要强! 窝窝头可比煤炭色的石头饼好吃多了! 虽然对吃惯天朝美食的利姆鲁来说都不咋吃得下去就是了…… 摩拉克斯:“?” 对于利姆鲁对归终的各种溢美之词,摩拉克斯表示完全无法理解。 优秀的外貌对魔神来说毫无意义。 至于实力,恕他直言,连奥赛尔都打不过,又能强到哪里去。 而归终善于农事这一点,也是因为归离集的土地适合发展农业,如若不是天衡土地条件差,他摩拉克斯的子民也不至于沦落到要去归离集换粮。 再说到机关术,机关术他的确不算精通,但仙人里不乏能人异士,选择追随他的闲云正精通于此。 在心里一一将利姆鲁举的例子反驳,摩拉克斯放开手中手感良好的触手,看着利姆鲁,他不禁想起了瑾平在递给他手弩的时候,归终额外托瑾平传达给他的那句话。 赞不绝口……难道利姆鲁就这么喜欢那位尘神么? 摩拉克斯面无表情地垂下眼眸:“仅如此条件,想与我结盟,那位尘神或许还不够格。” 他瞥了眼那位尘神表面说是信物,实则蕴含挑战意味的机关手弩,实话实说道。 利姆鲁被面前这个突然展现出傲慢一面的摩拉克斯给气到了:“够什么格啊够格,不和归终结盟也行,有本事你给我变粮食